三方粟特人墓志考释——兼论唐代洛阳粟特人的婚姻与居地
《呼论县开国公新林府果毅□(陁)墓志铭》《大唐康氏故史夫人墓志铭并序》《大唐康君(老师)墓志铭并序》和《大周故陪戎副尉安府君(怀)夫人史氏合葬墓志铭并序》四方墓志均出土于洛阳,为我们提供了组成婚姻关系的史、安、康三家粟特人在洛阳的生活状况[1]。李鸿宾利用墓志分析入华粟特人的活动、婚姻形式时,简单判断了安怀与史氏的族别,并描述了安怀曾祖与祖父的活动轨迹[2]。毛阳光对康老师墓志进行了考释,认为其家族在北周至隋时颇受荣宠,康老师没有出仕,他可能是一名善经商而家缠万贯、与王孙贵族交好的商人,康老师与史氏之婚姻为粟特人内部通婚,唐代洛阳的粟特康、史两家存在姻亲关系[3]。赵振华也明确指出史陁、史英与史师兄弟及两位史氏为同一血亲家族的三代人[4]。荣新江简单介绍了四方墓志的基本情况,认为它们是研究唐高宗、武则天时期洛阳康、安、史三姓粟特人之间通婚情况的重要材料[5]。毕波以这四方洛阳粟特人族内联姻的墓志为例,分析了婚姻对社会网络的有利影响[6]。刘森垚论述中古时期粟特安氏的动向时也留意到安怀一家在洛阳的情况,认为安怀与史氏的婚姻是昭武九姓遵守古训的表现[7]。尽管此四方墓志常被视作研究粟特人族内通婚的绝佳材料,但目前少见有学者对康老师墓志外的史陁、史夫人、安怀与史氏三方墓志进行详细考释。本文意在释读史陁、史夫人、安怀与史氏三方墓志,并在此基础上以唐代洛阳粟特人为例,分析婚姻对于他们居地位置的影响。
注释:
[1]《千唐志斋藏志》《唐代墓志汇编》《全唐文补遗》等书中都有收录这四方墓志。
[2]李鸿宾:《唐代墓志中的昭武九姓粟特人》,《文献》1997年第1期,第121—134页。
注释:[84]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贞观一八二《大唐上仪同故康莫量息阿达墓志铭》、咸亨〇二九《大唐故康敬本墓志铭》,第124、530、531页;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之《大周故缘州安长史夫人康氏墓志铭并序》,第376、377页。
[85]蔡鸿生:《唐代九姓胡与突厥文化》,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2页。
[86]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永徽〇七六,第180页。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220、221页。
[87]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咸亨〇五一,第545页。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二辑,第243页。
[88]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龙朔〇七五,第384、385页。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254、255页。
[89] 毛阳光、余扶危主编:《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上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24、25页。
[90]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286、287页。
[91]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调露〇二四,第669页。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310、311页。
[92]毛阳光:《新见四方唐代洛阳粟特人墓志考》,《中原文物》2009年第6期,第74—80页。
[93]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二辑,第325—326页。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360、361页。
[94]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二辑,第330页。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362、363页。
[95]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554、555页。
[96]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568、569页。
[97]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590、591页。
[98] 毛阳光主编:《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中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8年,第480、481页。
[99]毛阳光:《新见四方唐代洛阳粟特人墓志考》,第74—80页。史家珍主编:《丝绸之路沿线民族人士墓志辑释》,第604、605页。
[100]何澄夫人的墓志没有提及其姓氏,但庐江是汉地何姓的常用郡望,其儿子何绾与康氏通婚,毛阳光据此认为何澄与夫人也有可能是粟特同族通婚,即何澄夫人有可能为何姓粟特人。毛阳光:《新见四方唐代洛阳粟特人墓志考》,第74—80页。
[101] 毛阳光、余扶危主编:《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526、527页。
[102]郑友甫:《洛阳新出土唐代粟特人康昭墓志考释》,《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第10—12页。
[103]周绍良主编:《全唐文新编》第四部第一册卷七三三,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8520页。
[104]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大中〇四〇,第2279页。
[105] 毛阳光主编:《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下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8年,第786、787页。
[106]毛阳光:《洛阳新出土唐代粟特人墓志考释》,第75—80页。毛阳光:《唐代洛阳粟特人研究——以出土墓志等石刻史料为中心》,《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第124—131页。
[107]毕波:《中古中国的粟特胡人——以长安为中心》,第266、267页。
[108] 关于粟特人社会网络的论述主要参考毕波《中古中国的粟特胡人——以长安为中心》第五章《隋唐长安粟特胡人的社会网络》。
[109] 毕波:《中古中国的粟特胡人——以长安为中心》,第260、261页。
[110]“永桥以南,员邱以北,伊洛之间,夹御道东,有四夷馆:一曰金陵,二曰燕然,三曰扶桑,四曰崦嵫。西有四夷里:一曰归正,二曰归德,三曰慕化,四曰慕义……崦嵫馆,慕义里。西夷来附者,处崦嵫馆,赐宅慕义里。” 见(清)徐松:《河南志》,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91、92页。《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初炀帝置四方馆于建国门外,以待四方使者”,第889页。李森炜、朱海:《个体与群体:<安武臣墓志>所见唐代洛阳粟特人的居住空间》,《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20年第10期,第27—33页。
[111]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02页。
[112]陈海涛、刘惠琴:《来自文明十字路口的民族——唐代入华粟特人研究》,第377—385页。
[113]毛阳光:《洛阳新出土唐代粟特人墓志考释》,《考古与文物》2009年第5期,第75—80页。毛阳光:《唐代洛阳粟特人研究——以出土墓志等石刻史料为中心》,《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第124—131页。
[114]蔡鸿生:《唐代九姓胡与突厥文化》,第18—24页。
[115]墓志所记的“弘敬里”不见于《唐两京城坊考》《两京新记》《河南志》等书中,李健超以《旧唐书·五行志》永淳元年六月十二日的记载为证,认为弘敬里即归义坊,因避讳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之号而改名。见(《最新增订唐两京城坊考·序》,第10页。
[116]《最新增订唐两京城坊考》,第504、517、528页。
[117]张国刚:《唐代官制》,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年,第120页。
[118] 《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第1802、1803页。
[119] [日]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吴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209—225页。徐成:《北朝隋唐内侍制度研究》,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240—242页。李金华主编:《中国审计史》第一卷,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145、146页。
[120]《最新增订唐两京城坊考》,第355—567页。
[121]《河南志》,第24页。
[122] [日]仁井田陞:《唐令拾遗·营缮令》,栗劲等编译,长春:长春出版社,1986年,第737—739页。
[123]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卷二六,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818—1821页。
[124]陈忠凯、杨希义:《唐长安城坊里宅第变迁原因初探》,《文博》1991年04期,第42—47页。雷巧玲:《唐代赐宅论述》,《唐都学刊》1994年第4期,第12—17页。袁婧:《关于唐代住宅的几个问题》,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27—31、39页。
[125]焦润峰:《隋唐长安城住宅相关问题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第31—34页。
[126]“其祖父舍宅门,荫子孙虽荫尽,听依仍旧居住。”见[日]仁井田陞:《唐令拾遗·营缮令》,第737页。
[127]《最新增订唐两京城坊考》,第444—446页。
[128] [日]妹尾达彦:《隋唐长安与东亚比较都城史》,高兵兵、郭雪妮、黄海静译,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490—493页。
[129]毕波:《中古中国的粟特胡人——以长安为中心》,第265、267、285页。
结语
史陁家族及其姻亲三方墓志的胡人特质已不明显,对男性官宦经历和女性家庭生活的描述更与汉人相差无几,志文较为简略,却对入华粟特人研究有所裨益。本文从墓志所见粟特家族的联姻个案出发,期望能够利用墓志中的婚配和居地信息来阐释粟特人婚姻类型对居地位置的影响,点明社会关系网络对粟特人生活的重要性,进而深化对唐代洛阳粟特人社会网络作用的认识。虽然墓志本身具有溢美隐恶和程式化写作的缺陷,对志主世系和事迹的记录也有攀附或夸耀的可能,但有关婚姻、居地、葬地等信息仍是入华粟特人研究依赖的相对可靠的材料。墓志反映的社会关系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粟特人行为的内在动力之一,对其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